攸县林业局岗位责任制
湖南省攸县林业信息网    2009-10-30

攸县林业局岗位责任制

为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规范机关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强化机关股室、各基层单位岗位责任意识,根据三定方案,结合局工作实际,按照责权一致,责任明,任务明确要求严格,便于考核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县林业局工作职责

(一)根据党和国家的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林业工作的发展目标,制定全县林业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监督全县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情况。

(二)负责全县林业生产的宏观管理;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各类林业基地、工程项目建设;组织、指导以植树种各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

(三)负责全县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建档,组织开展森林分类区划界定,编制和审查森林分类经营、采伐限额方案并监督执行;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依法加强陆生野生动、植物流通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清理整顿野生、植物市场。

(四)负责实行木材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等林政管理;依法管理林地、林权,负责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和林地综合开发利用管理工作;负责调解处理山林权属纠纷。

(五)开展科技兴林,负责林业科研、林业科技成果申报和林业科技培训、咨询以及林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六)负责对林产品生产经营实行宏观管理;指导林业企、事业单位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革新。

(七)负责林业资金的投放使用,监督检查林业资金使用情况,依法征缴和管理林业基金。

(八)指导全县森林公安、林业检察、林业审判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咨源的各类案件。

(九)开展林业宣传,指导林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林业基层单位的业务建设和乡镇的林业管理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县林业局领导岗位工作职责

同机构职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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