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冬季造林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攸县林业信息网 2009-12-09
攸 县 林 业 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冬季造林工作的通知
攸林发〔2009〕82号
各基层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冬季林业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09年冬季造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冬季造林工作的重点
1、“三边”造林。各乡镇林管站要按照县政府下达的“三边”造林任务,结合林业站与林管站调查的“三边”造林地点,认真组织落实完成。
2、采伐迹地造林。各林业站、林管站要对辖区内的采伐迹地(包括历年没有完成造林的采伐迹地)及时组织落实造林单位和造林任务。
3、面上人工造林。各林业站、林管站要按照县“三边”造林绿化工作方案的要求落实辖区内乡镇1000亩高标准示范林,并指导其它面上造林。
4、历年退耕还林工程的补植补造。各林业站、林管站要按照自查结果对没有达到退耕还林验收标准的及时组织退耕农户进行补植补造。
二、工作要求
1、各林业站负责辖区内的年度造林作业规划设计,对辖区内的造林包括“三边”造林、迹地造林、面上造林等落实地点、面积、树种、苗木数量,并形成书面作业规划设计文本材料一式两份,一份交局营林股,一份林业站存档,造林作业规划设计文本资料在12月30日前交局营林股。
2、集中连片150亩以上的荒山造林,由林业站进行作业规划设计,并按作业设计进行炼山整地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林业站开具整地合格证,交局营林股审核(整地合格证后要附图),种苗站根据营林股审核的整地合格证开具苗木调拨单,各造林单位按照调拨单要求到指定地点调苗,所调苗木数量要与调拨单一致,苗木费用由局财务统一结算(仅指杉、松等用材林苗木)。
面上造林面积在150亩以下的,苗木由造林单位自行解决。
创兴公司基地造林苗木由公司负责,苗木统一到局基地调拨,苗木费用由公司负责。基地造林面积连片150亩以上,又是在局基地调苗的,苗木补助资金发放到造林大户。
3、采伐迹地造林由林业站进行作业规划设计,并按作业设计进行造林整地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林业站开具整地合格证,交局营林股审核(整地合格证后要附图),种苗站根据营林股审核的整地合格证开具苗木调拨单,各造林单位按照调拨单要求到指定地点调苗,所调苗木数量要与调拨单一致,苗木费用从造林押金中据实扣除。
4、采伐单位一定要及时组织采伐迹地造林。否则,如采伐单位不能按要求完成造林任务的由辖区林管站组织造林,造林押金全部作为造林费用,不予返还给采伐单位。
5、历年的退耕还林补植补造的苗木由退耕农户自行解决。
6、油茶项目优先安排连片200亩以上造林大户。油茶项目造林由林业站进行作业规划设计,并按作业设计进行造林整地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林业站开具整地合格证,交局油茶办审核(整地合格证后要附图),种苗站根据油茶办审核的整地合格证开具苗木调拨单。各造林单位按照调拨单要求到指定地点调苗,所调苗木数量要与调拨单一致。纳入油茶项目造林的油茶苗木费由局财务结算(苗木费超过200元/亩的,超过部分由造林单位结算)。
三、技术要求
1、各林业站、乡镇林管站负责辖区内造林技术指导,在树种选择上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尽可能用乡土树种;在栽植上要坚持先整地后造林,整地不合格不栽植,栽植不合格坚决返工;在管护上要落实管护责任,确保造一片成一片。
2、各林业站要严把规划作业设计关,造林单位要严格按作业设计施工。树种造林密度原则上为:杉196株/亩(2M×1.7M),外松167株/亩(2M×2M),油茶89株/亩(3M×2.5M)。整地规格为:杉、松40×40×40cm,油茶80×80×60cm。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